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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项目

【作者:xftc-rwysxy 发布于:2018-03-06 点击量:

文艺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项目

说明:本考核办法实行十分制,基础分为十分,按照以下规定加分或扣分,加分扣分情况每周以量化形式下发给辅导员。

加 分 项 目

1、能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经常做学生思想工作,每周至少找一名学生谈话,每增加一名学生加0.1分(有谈话记录);

2、对学生工作提出有效建议(以书面形式),被学工科采纳,每次加0.3分;

3、能积极组织班级大型活动,起策划、组织、领导作用的,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每次加0.3分;

4、做好学生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每起加0.5分;

5、在院级比赛中,班级学生个人或团体获一、二、三等奖和其他相关奖项的,辅导员每次分别加0.5分、0.4分、0.3分、0.1分;

6、所带班级学生在宿舍安全管理、内务卫生评比、“文明宿舍”评选等方面获得院级表彰的,每次加0.3分;

7、班级学生拾金不昧,每次加0.2分;

8、班级学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次加0.2分;

9、班级学生见义勇为,受到肯定或表扬的,每次加0.5分。

扣 分 项 目

1、所管理班级的学生中有集体静坐、罢餐、罢课及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现象的,每次扣0.5分;

2、所管理班级的学生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没有做出积极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5分;

4、发现学生中有违纪行为,但隐瞒不报,被院、系查处的,每次扣0.5分;

5、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材料的,每次扣0.2分;

6、在系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中,不能按要求组织学生,秩序较差或缺勤人数较多的,每次扣0.3分;

7、无故不参加会议和检查等活动的,每次扣0.4分;

8、不能及时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意见和建议,未能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3分;

9、所带班级上课时间有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扣0.5分;

10、所带班级上课、自习时间学生旷课情况达10%的,每次扣0.5分,每增加5%,扣0.1分;

11、所带班级早训、早操学生到场情况未达到90%的,每次扣0.1分

12、所带班级教室、宿舍卫生、安全综合检查中被扣分的,根据宿舍扣分情况进行扣分(扣分比例:1:1);

13、所带班级班务日志记载不规范、不详实、不真实,按照班务日志考分情况进行扣分(扣分比例:1:1)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学生科检查的,每次扣0.3分。

14、所带班级学生在参加各项考试中,有舞弊现象并被暴光的,一次扣0.5分。

15、所带班级中的系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在各项会议、培训中有迟到或未到被扣分的,根据学生会、团总支统计的扣分情况进行扣分(扣分比例1:1)。

备注:

每月由学生科汇总各项扣分、加分情况,并排出班级名次与积分。班级名次与积分用以衡量辅导员(班主任)的教育、德育管理质量,并与辅导员津贴上涨与下幅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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