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班级量化考核实施百分制,在班主任月考核积分中所占比例为50%。具体积分计算标准如下:
一、学生出勤
(1)早操出勤(10)
以体保部检查结果为依据凡缺1人扣除班级出勤积分0.5分,出勤未满半数的早操出勤积分为0分。
(2)上课、自习出勤(10分)
以学习部、监察部检查的结果为依据,凡缺1人扣班级出勤积分0.5分,出勤未满半数的上课自习出勤积分为0分。
二、卫生(20分)
以劳卫部检查结果与标准为依据
三、寝室(20分)
以男女生部检查结果为依据,包括寝室卫生就寝,寝室文化建设等。
四、班务、团务(20分)
以秘书处和组织部检查结果为依据,班务包括班务日志与教务日志的记载,当月班级活动开展的计划,总结与记载书面材料,违纪学生的班级处理措施与结果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占5分,团务包括当月团支部活动的计划,总结与记载,政治学习组织安排与记载两个方面,每个方面占10分,班务,团务检查间周检查一次。
五、学风建设(20分)
以学习部抽查结果为依据。在整个学风建设计划的前提下,每月应有具体的行动措施与记录,具体包括:措施与执行记录(考核标准同第三条中第2条,此项满分为10分)、学风状态为(10分)。其中学分状态为优、良、差,凡上课无人早退、睡觉、不交作业等现象,课后学生学习风气浓厚者为优,积分(10):凡上课有15%以下学生早退,睡觉,不交作业的现象,课后学生学习风气尚可者为良(6分)凡上课有前述现象达30%以上者,分别扣4—8分,前述现象达50%者,此积分为零分。
6)、其他(此项不在百分之内)
奖励或参加与其他院系活动积极者加2—5分,学生违纪处分扣分2—5分(班主任主动要求的除外)
获院以上奖励者1人次加10分;获院奖励者2人以上加5分,两人以下加3分;获系内奖励者3人以上加4分,三人以下者加2分;积极参加院系活动但未获奖达50%以上者加2分,50%以下者加一分。无特殊原因无人参加者扣5分。
学 生 科
二00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