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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赴中国澳门交流人员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23-06-19 点击量:


应澳门特殊教育研究学会邀请,对接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特殊教育专业群建设要求,学校拟派遣彭建设同志等一行23人于2023年8月访问中国澳门,开展澳门特殊教育以及融合教育发展现状的调研、见习活动,旨在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提高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增强跨文化交流能力。现将团队中23名出访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访时间

2023年8月,共外出7天,其中珠海2天,中国澳门5天。

二、出访任务

1、组织学生赴澳门特殊专业学校及特殊教育研究的学术性机构见习;

2、调研澳门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和特色,邀请行业相关学者与学生座谈;;

3、考察澳门特殊人群社团,了解澳门特殊教育融合教育的发展现状;

4、体验多元文化,进行澳门历史文化和爱国主义研究,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出访人员

彭建设师范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教师

师范学院教师

张明媚师范学院教师

徐佩仪女,师范学院学生

叶博雯女,师范学院学生

女,师范学院学生

陈秋玥女,师范学院学生

唐实金男,师范学院学生

男,师范学院学生

胡端昭女,师范学院学生

唐锦星女,师范学院学生

陈圣洁女,师范学院学生

洪冰瑾女,师范学院学生

房芯莹女,师范学院学生

高涵璞女,师范学院学生

代天宇女,师范学院学生

杨怡文女,师范学院学生

熊超麒女,师范学院学生

秦佳欣女,师范学院学生

陈紫琪女,师范学院学生

王欣怡女,师范学院学生

康云淼男,师范学院学生

李小璐女,师范学院学生

四、出访费用

根据鄂财行发〔2014〕13号文《省财政厅、省外侨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鄂财行发〔2018〕22号文《省财政厅、省外侨办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境)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行程安排和出访任务,出访交流费用由学校承担,本项目为特殊教育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块的子项目,活动经费由模块专项费用支出。

根据因公出境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反映。联系电话:3556292。

                                                             

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