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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何林杰 发布于:2019-11-15 点击量:

 

按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部署,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及评审小组

组  长:张丹、肖尚军、马仁海

副组长:彭建设

评审小组成员:张丹、肖尚军、马仁海、彭建设、吴卫明、李兴兵、齐华

工作人员:何林杰、张兆锦、陈琳

二、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大专生(含20152016级五年一贯大专生)中表现优秀,学习刻苦,且在2019-2020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是以助困为主要目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班级应在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按照困难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合理使用学院分配的各档次名额,要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上一学年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不及格科目,或因违纪受到处分,或违纪已达到受处分情节,或存在生活奢侈、铺张浪费、吸烟、酗酒、赌博、校外租房及沉溺网吧等现象,取消申报资格;受助学生因中途休学、退学、参军等离开学校,停发资助金。

四、评审流程

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布初评结果→班级评议小组签署意见→报院部评审小组汇总评审确定初评结果→院部评审小组签署意见→院部公示三天→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通过

五、评审及表格填写时间要求

1、落款时间:个人申请为1113日,民主评议1115日,院系审核意见1121日(院部公示截止日期)。

2、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天,结果无异议后报院部审核,截止时间为1118日。

六、班级上报纸质材料要求:

2019年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会议记录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组意见表

③ 班级国家助学金学生承诺书(一班一份承诺书)

④ 班级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⑤ 湖北省(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顺序:申请表,申请书,贫困证明原件,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七、班级上报电子材料要求

纸质资料用全能扫描王扫描。建立“班级评审资料”文件夹包含:“班级汇总资料”、“学生个人资料”、“班级公示图片”3个文件夹。

①“班级汇总资料”文件夹,包含:《2019年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会议记录》、《班级国家助学金学生承诺书》、《班级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②“学生个人资料”文件夹内,以“序号+学生姓名”命名为每位国家助学金学生分别建立文件夹,序号与班级汇总表一致,里面包括:《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扫描件,学生申请书扫描件,困难家庭相关材料扫描件,每张照片以“姓名+类型(申请表、申请书......+序号”命名,由班级扫描。

③“班级公示图片”文件夹:班级公示照片或群内公示截图。

八、工作部署及安排

1、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确定评选方案:1114日,参会对象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责任人:彭建设)

2、召开班主任会议宣讲政策及评审办法:1114日,参会对象为全体班主任。(责任人:彭建设、何林杰)

3、召开班长及生活委员会议宣讲政策及评审办法:1114日,参会对象为评选对象的各班级班长及生活委员。(责任人:何林杰)

4、学生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1114日—1115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5、班级民主评议:1115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6、班级公示:1115日——1117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7、班级上报材料:1118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8、院部汇总、公示:1118日—21日。(责任人:各班主任)

九、名额分配

(见附表)

 

 

                                                 师范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20191113